园林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为2023年官林镇镇村两级小型工程承包预选登记通过企业,不接受非备案企业报名。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6日上午9:00~10:30时,下午1:30~4:00时(非工作日除外)。
4.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 报名所需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未注明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另行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5月- 2023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投标保证金;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及QQ邮箱)资格审核检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8000元(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打入以下账户,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缴纳投标单位的名称以及报名的工程名称)
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别的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两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审批局403室。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春节前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70%,余款在第三年年末一次性付清。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允许超出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了重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