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汕头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仔细贯彻履行市委常委会关于规范全市在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地名、旅行景区标志和路途标志标线设置的会议精神,转发了市地名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规划文件触及规范地名的联合查看指引的告诉》
要求各区县(含功用区)住宅城乡建造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各建造、规划单位,各施工图查看组织,各相关的单位要按上述有关《指引》的规则要求,全面贯彻履行。各规划单位要按《指引》要求将交通、地名、旅行景区标志和路途标志标线等内容归入在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规划规模;各施工图查看组织要严厉依照《指引》要求,对施工图进行审阅查看,未按《指引》要求规划的一概禁绝出具查看合格书;各区县(含功用区)住宅城乡建造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要加强监督辅导,保证《指引》得到履行。至此,全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已全方面履行地名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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