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三路(庆丰路-南江路)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来源:开云全站登录 发布时间:2024-11-12 14:53:26
南江路)道路工程 已由 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备案及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以 南行审投纪〔)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兴创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嘉兴创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1项目概况:横三路(庆丰路-南江路)道路工程内容为新建路段,横三路为城市支路,西起庆丰路,东至南江路,桩号范围K0+021.006~K0+301.956,全长280.950米,标准段宽度13米。另含因现状南张桥港河道改线,南江路桥梁拆除标高降低衔接段,南江路为城市次干路,北起槜李路,桩号范围K1+022.984~K1+1251.532,全长228.548米,标准段宽度30米,为保护南江路中央分隔带下现状综合管廊,新建管廊保护结构——简支梁桥一座。内容有:道路、桥梁、排水管道、交通设施、景观工程等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横三路(庆丰路-南江路)道路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①施工图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 计并上传审图系统;②横三路(庆丰路-南江路)路段及南江路标高衔接段需在2024年8月15日前通车)。
其他要求:①与工期有关的坏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②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②设计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2416.27万元,招标部分建安工程费估算价约1934.85万元。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承接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EPC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3.1.3施工资质公司可以提供投标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提供投标人2024年03月25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3.1.4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公司:外省施工公司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或网站备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法流程的提示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总承包(含EPC)负责人】或【总监】。(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注: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至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3未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主体登录→免费注册”做相关操作。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可。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并将所有疑问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3月13日17时00分前。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9日09时00分整,
5.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详见开标室公告牌。
5.4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即离开,不参加开标会议。请尽量采取绿色出行方式。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 , 网址,客服电话:、);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嘉建办〔2020〕37号)执行,投标人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客服电话:、,客服QQ:1208331268、431005545。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出现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没办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润路17号 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