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4人公告
来源:开云全站登录 发布时间:2024-11-16 13:51:08
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简称“丽江市城乡建投”)成立于2019年4月3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23亿元人民币。现有38家子公司,职工966人,涵盖智慧民生、开发建设、产业配套三大领域,集智慧物业、城乡公交、城市供排水、土地开发、生态修复、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检测、建材产业链、城乡供应链等数十个业务板块。
根据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的实际要,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公司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报请市国资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坚持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必需的专业相关知识和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行业情况,具有较开阔的思维和战略眼光,具备创新思维和市场之间的竞争意识;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律,熟悉了解行业政策及法规和运营规则,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正确地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效益,坚持创新驱动、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提质增效,能推动企业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对公司忠诚,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廉洁从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信用,作风纪律和职业信誉良好,严守底线.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
(2)存在严重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5)存在任职回避、竞业限制、违规经商办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法律和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以邮箱报名的形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现场、配送等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以压缩包形式将报名所需要的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压缩包命名为“应聘职位+姓名”。
报名表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核检查的重要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提交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1)《丽江市城乡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均需提供PDF格式,需报名者本人签字、按手印)。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4)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每个报名者在本次选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由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资格审核检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实际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履历分析)。如符合职位要求,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审核检查通过者参加初面,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1.报名人员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检查所需要的材料、提交材料不全且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提交材料造假或不能证明其经历等情况,视为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包含面试、考察、公示和试用期期间,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初面采取个人面谈方式,主要就考察报考者的基础综合素养、个人意愿、企业现状等进行交谈,总用时不超过20分钟。初面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根据初面情况,确定进入复面人员。
复面主要为自述和答辩,总用时不超过30分钟。其中自述环节详述本人工作业绩、行业市场形势分析、工作思路和举措、工作承诺和廉洁承诺等内容;答辩侧重测试应聘者专业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战略思维、职业发展规划、处理复杂问题能力、抗压能力等内容,由面试官进行提问,应聘者进行回答。自述和答辩当天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自述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复面通过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已通过的人员进入后续环节。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公示程序。
2.考察(背景调查):由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法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和背景调查。考察内容主要为拟聘用人选的学历核实,与岗位相关工作履历核实,是否有金融风险、商业利益冲突、法院诉讼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等情况。考察(背景调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告知理由。
根据考察(背景调查)、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些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实行首任考察期制,考察期为1年。考察期满后,由企业董事会对聘用者进行考核评价,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任期从考察期起计算);不合格的,不予任职,协议终止。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在聘用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任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由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不是继续聘用,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或解聘手续。聘用期间执行退出机制,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人员将予以解聘。
薪酬待遇实行协议薪酬制度。本次市场化选聘岗位实行契约化管理模式,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薪酬待遇按市场化标准,参照同区域、同行业、同性质企业情况,按照“业绩薪酬双对标”原则,在合理区间范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依据考核结果兑现。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和选聘条件,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市场化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市场化选聘考试命题组、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市场化选聘考试无关,请应聘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避免经济损失。
(四)涉及应聘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请注意并自行负责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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